913号:李广欣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7 | 542 次浏览 | 分享到:
1.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被害方能否基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向相关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2.被告人已全额赔偿受害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是否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向被告人追偿。在被告人已全额赔偿受害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须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