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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9026】肇事后当场推卸责任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01829026】肇事后当场推卸责任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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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9026】肇事后当场推卸责任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文/黄坚,李晓虹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对于肇事人应当结合其主观状态、客观行为以及外在环境等因素,确认其对事故持主观明知态度,并基于逃避法律责任而实施逃逸行为,不应将逃离现场局限于空间上的距离远近,而应该针对其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责的意图综合分析。
□案号:一审:(2017)粤0104刑初97号 二审:(2018)粤01刑终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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