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4026】制造毒品案件中废液、废料及既未遂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54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814026】制造毒品案件中废液、废料及既未遂的认定


文/刘桂华 林栩塑 傅沿
【摘要】
制造毒品案件中,对于不能加工出毒品成品、半成品的,应认定为毒品废液、废料,不计入毒品数量。对既未遂并存的制造毒品案件,既未遂数量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制造毒品罪既遂处罚。
□案号 一审:(2014)南法刑初字第00893号 二审:(2015)渝五中法刑终字第00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