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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3】对侦查、起诉阶段程序瑕疵的处理
【201705033】对侦查、起诉阶段程序瑕疵的处理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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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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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3】对侦查、起诉阶段程序瑕疵的处理
文/周治华
【裁判要旨】
侦查、起诉阶段未依法对可能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指派辩护律师,但不存在非法取证等侵害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利行为的,一审法院审查后应依法对案件实体作出判决,二审法院对审判前的该程序问题不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号 一审:(2013)株中法刑一初字第15号 二审:(2014)湘高法刑一终字第239号
复核:最高人民法院(2015)刑一复96316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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