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隆宝寻衅滋事案——行为人针对认罪认罚的内容提出上诉的,检察院可依法抗诉,但法院不应简单根据上诉理由认定行为人拒绝认罪认罚,而应在进行实质性审查后依情况作出裁判
来源: | 作者:刑事办案手册 | 发布时间: 2021-06-28 | 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上诉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仍享有上诉权,但认罪认罚的态度应及于二审程序。被告人针对认罪认罚的内容提出上诉的,检察院可依法抗诉,但法院不应简单根据上诉理由认定被告人拒绝认罪认罚,而应在进行实质性审查后依情况作出裁判。对于被告人在二审过程中撤回上诉的,应视为继续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