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四川老油”不同于“口水油”,“老油”与“老汤(卤)”的做法类似,取自第一锅油,当第二次熬油时倒入保存的第一锅油,同时重新添加新油和新的调料进行熬制,熬好后再取出一定量予以保存,如此重复使用,使得“老油”内积聚的芳香物质越来越多,通过“老油”熬煮食物主料能够更加美味。这里“老油”的回收保存和重复使用仅限于厨房的加工制作阶段,没有掺入食物主料,更没有进入食用环节,与本案被查处的“口水油”明显不同。另外,关于“地沟油”与“口水油”的区分,大众理解的“地沟油”是指下水道污水中的油脂漂浮物、混杂着各种餐厨垃圾的泔水(潲水)中的油脂漂浮物以及劣质肉(含肉制品、下脚料)中的油脂等,而本案中被查处的“口水油”主要是指对剩余食物底料中的油脂进行回收和重复使用的油脂,没有与污水、垃圾、洗涤剂等物混杂,与狭义上的“地沟油”有别。
但使用“口水油”同样具有严重危害,具体如下:(1)一些常见的诸如甲肝病毒、乙肝病毒、结核杆菌等传染性病菌均可以通过唾液传播,携带上述病菌的人食用后的食物底料中同样有可能残存上述病菌,再经提炼加工后反复使用这样的食物底料,存在交叉污染、感染他人的可能;()火锅店收集的剩余食物底料中的油水通常需要放置一段时间后才能重新熬煮,由于油水中除油脂外,还混合有水、各种食物主料(调料)残余、唾液酶等其他物质,很容易发生水解和氧化并导致油脂酸败、细菌(病菌)滋生,如空气中普遍存在的含毒性的黄曲霉菌等的滋生;(3)油脂经过多次加热使用后,在高温条件下会发生反式异构化、过氧化、热裂解等多种反应,油脂中的营养成分被破坏,有害的反式脂肪酸会增加,同时还会产生多种慢性致癌物质。另外,像黄曲霉菌等耐热性细菌即便经过高温处理,也难以有效去除。上述三种原因使得油脂中有毒、有害物质不断积聚,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以“口水油”制售火锅底料的商家对外打着传统“四川老油”的旗号,以增加食物美味度为噱头,实质上是出于减少经营成本、谋取高额利润的考量而枉顾国家法纪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商家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无限制地重复回收和使用经他人食用后的剩余火锅底料中的油脂,油脂中积聚的有毒、害物质的数量巨大,“口水油”的危害性也就不言自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