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9号:蔡苏卫等抢劫案——以借钱为名劫取财物使用后归还并付利息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1 | 627 次浏览 | 分享到:
1.蔡苏卫等三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蔡苏卫等三被告人是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以借钱为名,通过暴力手段劫取财物使用后归还并偿付利息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事后将钱款返还被害人并偿付利息,然后将被害人释放,但这些行为属于抢劫既遂后的后续行为,不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