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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办案手册
749号:蔡苏卫等抢劫案——以借钱为名劫取财物使用后归还并付利息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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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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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01
|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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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蔡苏卫等三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蔡苏卫等三被告人是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以借钱为名,通过暴力手段劫取财物使用后归还并偿付利息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事后将钱款返还被害人并偿付利息,然后将被害人释放,但这些行为属于抢劫既遂后的后续行为,不影响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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