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号: 刘兴明等盗窃、抢劫案——盗窃后持枪抗拒抓捕属于持枪抢劫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5 | 765 次浏览 | 分享到:
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为了抗拒抓捕而使用事先准备好的枪支抗拒抓捕,并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属于转化型抢劫,构成抢劫罪。由于被告人在实施转化型抢劫的暴力行为过程中伴随有持枪的情形,故属于持枪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