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号:梁锦辉寻衅滋事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885 次浏览 | 分享到:
持刀驱离正在违法强拆的人员并造成一人轻微伤的,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梁锦辉寻衅滋事案[第1395号]——持刀驱离正在违法强拆的人员并造成一人轻微伤的,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作者: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钟彪

裁判要旨:被告人针对正在违法强拆其合法财产的人员,持刀进行驱离,并造成一人轻微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