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老干妈”著名商标被侵权案的侦办意见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4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关于“老干妈”著名商标被侵权案的侦办意见

(2005年6月9日    公经[2005]958号)

贵州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贵州“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被侵权犯罪有关问题的专题请示》(黔公经[2005]49号)收悉。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你省“老干妈”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著名商标,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安机关应依法加大刑事保护力度。据你省公安机关调查,目前,“老干妈”商标被侵权情况较为严重,假冒产品充斥全国市场,案件涉及的地域广,造假环节多,实施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发生在多个行政区域,为了加大民族品牌保护力度,集中开展侦办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标专用权犯罪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经研究,从有利于案件侦办工作出发,同意你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此案,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协助配合。请你总队即组织开展侦查,抓紧查明犯罪事实,获取犯罪证据,依法惩处有效地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利益。案件侦办情况请及时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