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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号:张建国故意伤害案 —— 互殴停止后因他方突然袭击而防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138号:张建国故意伤害案 —— 互殴停止后因他方突然袭击而防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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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停止后又为制止他方突然袭击而防卫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互殴停止后又为制止他方突然袭击而防卫的行为,系为侵害人出于防卫目的而依法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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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号:胡咏平故意伤害案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后便准备防卫工具并在受到侵害时使用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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