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5号】朱伦军寻衅滋事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11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多次拦截儿童强行夺取较低经济价值物品的行为如何定性
【裁判要旨】多次拦截他人强行夺取较低经济价值物品的行为,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判断一个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首先应当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还是满足畸形的生理和心理需要;其次应当判断该行为客观上主要侵害的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还是滋扰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此外,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还要充分发挥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指导作用,考虑一般大众的朴素正义情感,正确衡量犯罪行为的实质危害性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