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号:蒋伟伟抢劫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1 | 9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认定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的行为
【要旨】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以杀人为目的,在实施杀人行为后,利用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拿走被害人财物,实践中通常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并罚。因此,上述两种定性的区分,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动机的不同。对于行为人有无劫财目的,一是要审查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否具有合理性,二是要审查被告人供述的主观目的与客观行为、客观情况是否具有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