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分——张树某、李学某滥用职权案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6 | 4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2017)吉0582刑初131号

检例第5号:陈某、林某、李甲滥用职权案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深入推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协助人民政府管理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中,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