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17】食品安全标准高于卫生标准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28 | 375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502017】食品安全标准高于卫生标准


文/王庆廷
【裁判要旨】
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出来的食品,可能符合国家关于食品的卫生标准,但不符合国家关于食品的安全标准。在此情形下,综合考量有关因素,安全标准优位于卫生标准,在法律上应否认涉案食品及其原料的可食用性,进而对相关行为予以定罪处罚。
□案号 一审:(2013)金刑初字第74号 二审:(2013)沪一中刑终字第15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