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是否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
来源: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1集)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2 | 4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四条的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如果辅警并非单独工作,与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执法,具有执行公务的合法依据,属于《意见》中“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执行公务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应视为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