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及朱富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109号】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8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和处理
牡丹江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七收购站及朱富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109号】
【裁判要旨】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