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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会、于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091号】
刘小会、于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091号】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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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对象的特殊性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量刑的影响
刘小会、于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第1091号】
【裁判要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对象系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交通出行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盗割行为扰乱了“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相较一般的偷盗行为,性质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此类行为应当成为打击的重点,在定罪量刑时应当予以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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