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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5004】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635004】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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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5004】盗用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文/罗开卷 舒平锋
【裁判要旨】利用他人原先使用的手机号码与支付宝账户、银行卡的绑定关系,通过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的方式控制他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而通过支付宝平台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消费、转账,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案号 一审:(2013)金刑初字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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