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首页
>>
裁判要旨
>>
人民司法
>>
人民司法2016
>>
【201629043】累犯认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应限于主刑
【201629043】累犯认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应限于主刑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40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29043】累犯认定中的刑罚执行完毕应限于主刑
文/陈俊鸿(二审审判长) 林前枢
【裁判要旨】
从立法本意、相关法条内容以及累犯从严处罚等角度分析,累犯是对犯罪分子的评价,而非对罪行的评价;刑法第六十五条中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只能理解为主刑执行完毕;犯罪分子被认定为累犯的,其后实施的其他故意犯罪,应当按照“先从重后并罚”的处理方式从重处罚。
□案号 一审:(2015)狮刑初字第156号 二审:(2015)泉刑终字第470号
上一篇:
【201629041】减刑后再犯新罪的刑期计算
下一篇:
【201629046】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