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6066】行贿并串通投标应数罪并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36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26066】行贿并串通投标应数罪并罚

文/黄燕

【裁判要旨】

行为人对主管招标事项的人行贿,又串通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报价、围标,两行为虽有一定的牵连关系,但行贿不是串通投标罪犯罪构成中的必要手段,能得到受贿人的关照而得以串通投标也不是行贿后的必然结果。行贿行为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侵犯了两个犯罪客体,单独适用行贿罪或串通投标罪均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充分评价,故不能作为牵连犯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而应当数罪并罚。

□案号 一审:(2013)楼刑二初字第177号 二审:(2015)岳中刑二终字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