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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025】网络IP地址被锁定情形下行为人自首的判断
【201623025】网络IP地址被锁定情形下行为人自首的判断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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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025】网络IP地址被锁定情形下行为人自首的判断
文/赵拥军
【裁判要旨】
侦查人员通过锁定网络IP地址后找到被告人进行调查,被告人便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的,尽管被告人不具有自动投案的典型性,但正是由于被告人的如实供述,才在其本人和犯罪行为之间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能够体现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并最大限度地鼓励他人投案和缩减司法成本,完全符合自首的设立目的及其旨趣,应当认定为自首。
□案号 一审:(2015)徐刑初字第933号 二审:(2016)沪01刑终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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