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302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4 | 32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62302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文/张浩杰

【裁判要旨】

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明,仅需对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即可,无需进行全程性调查或审查。

违反国家规定私设暗管排放大量有毒物质并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污染环境罪从重处罚。

□案号 一审:(2015)温瑞刑初字第1329号 二审:(2015)浙温刑终字第16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