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敲诈勒索犯罪中,被告人因怀疑他人与配偶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纠集他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当场写下数额巨大的借条,且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轻微伤的,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审: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17)鄂0103刑初1178号(2017年11月25日)
二审: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刑终308号(2018年3月22日)
妻子出轨侵犯了姜某的配偶权,但是婚姻关系中两性感情的约束属道德范畴,姜某等人实施违法手段威胁兰某,超出了维护自身配偶权的正当方法和程度,迫使兰某基于内心恐惧而默许交付钱财,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