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浪浪贩卖毒品案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8年第10辑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349 次浏览 | 分享到:
——贩卖毒品罪既未遂的认定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7)闽0213刑初425号(2017年10月27日)。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2刑终774号(2017年12月5日)

被告人和买家事先商定毒品交易细节,就毒品数量、价格达成合意,在携带毒品到达交易现场,实施交易行为时被当场抓获的,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