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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远鹏挪用资金案
柯远鹏挪用资金案
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8年第3辑 总第12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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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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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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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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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认定
公司股东提供个人担保,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挪用该笔资金归个人使用,在不能证明其对该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当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5)思刑初字第803号(2016年8月15日)
二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2刑终514号(2016年12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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