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丽、王海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 2017年第8辑 总第114辑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401 次浏览 | 分享到: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既遂形态的认定
为催收债务,编造火灾、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致使幼儿园停课,公安机关采取紧急疏散人员、防恐排爆等处置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既遂。

一审: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6)闽0213刑初421号(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