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其他伪劣商品的犯罪的界限?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14 | 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分三种情况:
一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生产、销售假药罪;
二是生产、销售上述伪劣产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三是生产、销售上述伪劣产品,没有具备上述犯罪的特征,但销售金额达到了5万元以上。

上述第一种情况,只符合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构成,只能按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的犯罪定罪处罚。
上述第二种情况,既符合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构成,也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属于法规竞合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对此按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理。
上述第三种情况,只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而不符合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构成,因此,只能按本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