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020】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违反规定致化学品泄漏的刑法评价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危险品从业资格和未参加培训,违反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法定了解义务,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或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危险化学品泄漏后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认定为危险物品肇事罪。

 

■案号一审:(2013)澄环刑初字第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