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7】秘密窃取COA标签行为的定性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62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COA标签是一种新型的编码型产品,因其序列号具有激活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实现正版软件的各项功能,以及证明所预装或购买的软件为正版软件的功能,其具有使用价值。且COA标签包含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具有可支配性、流通性,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秘密窃取COA标签的行为,侵犯了被害者对COA标签的所有权,窃取数额达到较大者,构成盗窃罪。

 

被窃OEMCOA标签的价格应当按照电脑销售商销售不带OEMCOA标签的裸机和销售带OEMCOA标签的电脑之间的差价进行认定。

 

■案号一审:(2011)浦刑初字第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