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4】伙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作案可构成共同犯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52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帮助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作案,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已具备相应规范意识且主导犯罪的情况下,已达刑事责任年龄人不构成间接实行犯,应对其按照共同犯罪的帮助犯论处。刑事责任年龄不应作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案号一审:(2012)金刑二初字第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