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11】商标权利人出具的商品真伪鉴定意见的证据属性及其审查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在侵犯商标权刑事犯罪案件中,商标权利人处于被害人地位。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有关商品真伪的鉴定意见名为鉴定意见,实为被害人陈述。辩方不能以被害人与被告人存在利害关系来否定该类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但是,由于两者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会影响到该类鉴定意见的证据可采性,因而,需要把握全案证据之间的印证关系予以综合认证,特别是要重点审查辩方提供的反驳证据。

 

■案号一审:(2011)浦刑初字第2079号二审:(2012)沪一中刑(知)终字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