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5】对已折抵行政拘留的刑事拘留不予国家赔偿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37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对于已经刑事拘留,后发现刑事拘留错误而又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应将刑事拘留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对刑事拘留时间已经折抵行政拘留时间的,不再给予国家赔偿。

 

■案号(2010)潍法委赔字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