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归还全部赃款,挽回特别巨大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特别严重后果得以消除,此情形应与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情形等同对待,可减轻处罚。 ■案号一审:(2012)穗海法刑初字第557号 二审:(2012)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42号
【裁判要旨】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归还全部赃款,挽回特别巨大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特别严重后果得以消除,此情形应与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情形等同对待,可减轻处罚。
■案号一审:(2012)穗海法刑初字第557号 二审:(2012)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