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2056】因抢劫致被害人被过往车辆撞死应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行为人在高速公路上持刀抢劫,致被害人弃车逃跑呼救过程中被过往车辆撞死,其暴力抢劫行为是被害人死亡结果得以发生的内在支配因素,两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该行为符合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犯罪构成,应当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

 

■案号一审:(2012)丹刑初字第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