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062】受贿罪中滥用职权行为的界定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1 | 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然而在实践中,会碰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等犯罪,那么,在存在数罪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本文仅从牵连犯的视角加以分析,认为在个别类型的案件中,应当以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予以定罪量刑。

 

■案号一审:(2011)沙法刑初字第212号 二审:(2011)渝一中法刑终字第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