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45】对未能扣押走私货物的走私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2 | 266 次浏览 | 分享到:

【裁判要旨】

 

被告人多次走私普通货物,走私既遂部分没有被当场查获、扣押涉案走私货物,只要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予以证实,仍然可以认定行为人的走私犯罪行为;由于走私既遂部分的涉案走私货物未能扣押,且被告人系雇佣人员,受他人雇请而参与走私的运输环节,不参与分赃,量刑时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案号 一审:(2008)湛中法刑三初字第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