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1号:颜强票据诈骗案——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客户印鉴后,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将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取出非法占有的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5 | 3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客户印鉴后,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将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取出非法占有的行为,如何定性?
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客户印鉴后,以现金支票的形式将客户账户内的资金取出非法占有的行为,侵犯了金融业的管理秩序和票据交易安全,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票据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