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4号:王立军等信用卡诈骗案—— 窃取他人开卡邮件并激活信用卡使用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26 | 336 次浏览 | 分享到:
窃取他人开卡邮件并激活信用卡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
在信用卡申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截取的开卡信件及知晓申领人身份信息的便利,私自激活信用卡,并以信用卡卡主的身份刷卡取现或者消费,侵犯他人财产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制度,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