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6号:俞志刚绑架案 ——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31 | 474 次浏览 | 分享到:
1.如何认定绑架罪的犯罪既遂?
2.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行为如何量刑?
行为人以勒索钱财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实施了绑架或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即属于犯罪既遂。行为人完成了绑架行为后,其不再继续勒索财物,且将人质安全送回均为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系自动放弃继续犯罪,但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行为人自动放弃获取赎金,将被害人安全送回,对其可经法定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