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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号:俞志刚绑架案 ——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496号:俞志刚绑架案 ——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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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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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绑架罪的犯罪既遂?
2.绑架他人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的行为如何量刑?
行为人以勒索钱财或者其他非法目的,实施了绑架或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即属于犯罪既遂。行为人完成了绑架行为后,其不再继续勒索财物,且将人质安全送回均为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系自动放弃继续犯罪,但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行为人自动放弃获取赎金,将被害人安全送回,对其可经法定程序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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