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新法库
刑法库
注解库
刑法总则
刑法分则
观点库
案例库
反舞弊
关于手册
刑事办案手册
首页
>>
裁判要旨
>>
刑事审判参考
>>
443号:张舒娟敲诈勒索案—— 利用被害人年幼将其哄骗至外地继而敲诈其家属钱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443号:张舒娟敲诈勒索案—— 利用被害人年幼将其哄骗至外地继而敲诈其家属钱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6
|
901
次浏览
|
分享到:
区别勒索型绑架罪还是诱拐型的敲诈勒索罪,关键就是要确定被告人是否真正绑架了被害人,也即其行为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剥夺是否达到严重的程度、是否严重危及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对于利用被害人年幼将其骗至外地勒索财物,并没有采用危及被害人生命、身体健康,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的挟持手段,致被害人无力反抗,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上一篇:
509号:夏某理等人敲诈勒索案—— 拆迁户以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为手段索取巨额补偿款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下一篇:
259号: 陈宗发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将被害人杀死后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款的,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