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号:贾志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非法侵入地震局官方网站,编造并发布虚假地震信息,引起社会公众恐慌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09 | 747 次浏览 | 分享到:
虚假的地震信息完全具备虚假恐怖信息的形式和内容,属于虚假恐怖信息的范畴。行为人在发生特大地震后余震不断的特殊时期,非法侵入地震局官方网站,编造并发布虚假地震信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其行为性质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