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号:韩雅利贩卖毒品、韩镇平窝藏毒品案——在羁押期间人工流产后脱逃而多年后又被抓获审判的,不能适用死刑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6-17 | 638 次浏览 | 分享到:
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后脱逃,多年后又被抓获交付审判的,能否适用死刑?
怀孕妇女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手术后脱逃,之后又被抓获交付审判的,仍然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但怀孕妇女羁押期间流产后,只有因同一犯罪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才依法不适用死刑。如果起诉及审判的是流产之后的犯罪,则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