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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号:胡国栋抢劫案——对被告人自首后向公安机关交代同案犯的关押场所并予指认的行为,应当同时认定为立功
711号:胡国栋抢劫案——对被告人自首后向公安机关交代同案犯的关押场所并予指认的行为,应当同时认定为立功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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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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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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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自首时交代了同案犯的罪行和基本信息,又提供了司法机关无法通过正常工作程序掌握的有关同案犯的线索,而司法机关正是通过该线索将同案犯抓获归案的,那么应当认定其行为对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起到了必要的协助作用,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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