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2017)闽0402刑初27号 二审:(2017)闽04刑终306号
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长期以来倍受争议的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的犯罪行为一律以强奸罪论处。涉及幼女卖淫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关联犯罪行为在立法及实践中被认定为不同的犯罪,如引诱幼女卖淫罪,造成实践困扰,故对关联犯罪应统一以强奸罪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