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冬失火案
来源: | 作者:丁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8-25 | 738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建房房主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

一审:(2018)京0105刑初1553号 二审:(2019)京03刑终164号

自建房房主对租户负有监督、管理义务而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导致租户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危害后果发生的,属于刑法上的监督、管理过失,应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