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07】开具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63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05007】开具无真实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量刑


文/付想兵,肖圣雷
【摘要】
介绍他人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无真实货物购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想象竞合,而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牵连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直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在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情况下,对被告人量刑的依据是税款数额。此税款数额应当解释为税额,而不是货款额或者价税合计额。
□案号 一审:(2016)京0105刑初1116号二审:(2016)京03刑终7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