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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结构与数额认定
【2019050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结构与数额认定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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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结构与数额认定
文/熊波,欧明艳
【摘要】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罪名定性应当依据行为结构展开。对于虚开行为,应当将其理解为一种抽象危险犯的模式设置,并且此种抽象危险的判断标准应当附加以“经济交易流转的正当程序和一般状况”为前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应当有别于案件的定罪标准,前者可考虑单独以造成国家应收税款的现实损失为标准。
□案号 一审:(2017)渝0120刑初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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