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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4】股东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902024】股东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来源:
|
作者:
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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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4】股东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文/姚翔宇
【摘要】
对于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其工作人员身份应根据权利的来源加以辨别。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控股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号 一审:(2012)宁刑二初字第18号 二审:(2013)苏刑二终字第0033号 申诉复查:(2017)苏刑申226号;(2018)最高法刑申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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