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24】股东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69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02024】股东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文/姚翔宇
【摘要】
对于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其工作人员身份应根据权利的来源加以辨别。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司控股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账外收取回扣,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号 一审:(2012)宁刑二初字第18号 二审:(2013)苏刑二终字第0033号 申诉复查:(2017)苏刑申226号;(2018)最高法刑申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