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18】强奸幼女致其怀孕或自杀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来源: | 作者:Tony | 发布时间: 2021-04-10 | 599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02018】强奸幼女致其怀孕或自杀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文/祝丽娟,张华
【摘要】
从立法渊源、立法精神、法条设置、相似立法例来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所规定的因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当包括因强奸引起被害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情形。结合幼女所处的特殊年龄阶段,奸淫幼女致其怀孕,亦应属于因强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案号 一审:(2016)沪0108刑初120号 二审:(2016)沪02刑终568号